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及《食品类别类型申报表》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分支机构的,或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不需要提交,但需要提交企业关于增加食品经营范围的决议或决定以及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库房)的使用证明;(经营场所及库房的使用证明,应当为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不是自有产权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4、食品安全负责人及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食品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担任)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经营设施空间布局是指反映经营活动场所平面布局和周围环境的图示或文字说明)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制度文本应当包含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食品质量自查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质量安全自检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销售台帐的制度;食品存储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8、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9、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10、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11、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企业需印制《重庆市流通环节食品销货记录》
12、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